关于印发《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 条件(试行)》的通知
时间:2024年08月26日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字体: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协、科技局、人力社保局,省级有关单位,省级学会,各企事业单位科协:
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》和《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,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机制,畅通职业发展通道,培育一支专兼结合、素质优良、覆盖广泛的科普工作队伍,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《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就我省开展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专业层级

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,包括科普研究方向、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,设初级、中级、高级三个层次,其中高级分设为副高级和正高级,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、助理研究员、副研究员、研究员。

二、申报人员范围

在我省国有企事业单位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、社会组织中,专职从事科普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。

三、组建评审委员会

在省人力社保厅、省科技厅指导下,省科协组建浙江省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高级评委会”),负责科普专业副研究员、研究员职称评审。高级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,负责评审日常事务工作。省科协同时成立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级评委会”),负责省直有关单位科普专业助理研究员职称评审。各设区市可成立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,开展科普专业助理研究员职称评审工作,不具备条件的市也可以委托省科协中级评委会评审。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建评委会专家库,并实施动态管理。专家库总人数按照评委会规定人数的 3 倍以上建立,专家库成员须···


详见附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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